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933 |
登记证持有人: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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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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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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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春大豆1-2片复叶,杂草2-5叶期每亩兑水20-3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本品在大豆田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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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咪唑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杂草的茎叶和根部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的活性,破坏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受到抑制而死亡。防除稗草、马唐、牛筋草、狗尾草、千金子、莎草、藜、蓼、龙葵、苘麻等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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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以种春小麦或大豆;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油菜、谷子、亚麻、西瓜、蔬菜、白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高粱等作物。2、本品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 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 施药时应注意风向,不要将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4、施药器械(包括喷头)用药后应彻底清洗干净,清洗后的废水应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包装物应妥善保管处理。5、施药和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触及皮肤,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压破、防高温雨淋。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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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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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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