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712 |
登记证持有人: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代森锰锌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80%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树 |
树脂病 |
400-6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斑点落叶病于发病前施药,间隔10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柑橘树树脂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间隔10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2.高温多雨湿度大时,作物易感病,喷药间隔期应缩短;干旱少雨时,喷药间隔期可适当延长。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对病原真菌的孢子萌芽和菌丝生长都均有抑制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和柑橘树树脂病。
|
注意事项: 1.应严格按照登记的剂量施用,避免超剂量或高温条件下施用。否则易产生药害。本品施用效果与喷药质量密切相关,配药时要搅拌均匀,喷雾均匀周到。2.不能与碱性农药化肥和含铜的溶液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1.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误食,立即催吐,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对热、水不稳定,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9-04-10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