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526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省吉林市世纪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名称:乙草胺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夏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00-150克/亩 土壤喷雾
春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50-250克/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用于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1.杂草对乙草胺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2.对于邻近的黄瓜、韭菜、谷子、高梁等作物,容易产生不良影响,施药时要低位喷洒或选择无风时施药,预防飘移。
产品性能:
本制剂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乙草胺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在登记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2.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3.本制剂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 4.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避免对眼睛、皮肤直接刺激。 5.施药器具不要在池塘,水渠中冲洗,以免污染其它作物。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中毒急救措施:
头痛、乏力、恶心、腹痛。离开有毒环境,清洗沾染有毒部分,如果误服中毒应设法呕吐出来,或洗胃,触及眼睛,应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时,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制剂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本剂具有可燃性,贮运时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避开高温和有明火的地方,严防潮湿。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食品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09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