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526 |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省吉林市世纪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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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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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00-150克/亩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50-250克/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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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用于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1.杂草对乙草胺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2.对于邻近的黄瓜、韭菜、谷子、高梁等作物,容易产生不良影响,施药时要低位喷洒或选择无风时施药,预防飘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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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制剂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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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乙草胺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在登记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2.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3.本制剂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
4.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避免对眼睛、皮肤直接刺激。
5.施药器具不要在池塘,水渠中冲洗,以免污染其它作物。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头痛、乏力、恶心、腹痛。离开有毒环境,清洗沾染有毒部分,如果误服中毒应设法呕吐出来,或洗胃,触及眼睛,应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时,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制剂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本剂具有可燃性,贮运时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避开高温和有明火的地方,严防潮湿。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食品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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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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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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