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361 |
| 登记证持有人:贵州克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苄·乙·扑草净 |
| 剂型:粉剂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总有效成分含量:7%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
苄嘧磺隆0.3%
扑草净1.7%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克/亩 |
药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完全移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药土法施药。2.每亩用制剂80—100克/亩,先加干细砂土500克拌匀,再与湿润细砂土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田间灌水层一寸左右,药后保水5—7天,水层不足时应缓慢补水。施药时期应在水稻移栽后4—7天。3.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30天以上秧龄)作用,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漏水田、倒田、弱苗田、小苗弱栽田、制种田等。4.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眼睛喷雾法施药。5.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席草田、藕田、鱼塘,也并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菜,以免发生药害。
|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除草剂,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萤蔺等多种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
核准日期:
2009-04-01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