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300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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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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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70-9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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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大豆播种后出苗前,均匀喷雾,不能重喷或漏喷。
2、杂草较多的地块或干旱条件下,应采用最高推荐量。
3、处理每亩至少喷两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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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啉类大豆田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根、茎、叶吸收,使植物生长受抑制而死亡,能有效防除春大豆一年生杂草,如旱稗、马唐、狗尾草、千金子、苋类、藜类、龙葵、苍耳、碎米莎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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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残效期较长,视具体情况中后茬作物,使用12个月后,后茬可种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36个月内切勿种植甜菜、油菜、西瓜、水稻、高粱、蔬菜等作物,或在当地技术部门指导下种植。
3、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不要飘移到敏感作物上,造成药害。
4、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应携此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严禁与食物、饲料和中子混放、严禁猛烈碰撞和挤压。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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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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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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