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175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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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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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姜 |
玉米螟 |
17-22.5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二化螟 |
50-80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17-23毫升/亩 |
喷雾 |
菜豆 |
美洲斑潜蝇 |
22.5-4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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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斑潜蝇宜在叶面初见潜入白斑时施药,防治小菜蛾宜在幼虫3龄前用药,防治姜玉米螟宜在玉米螟产卵到孵化初期用药,注意喷雾时细致周到。注意喷雾时细致周到。
2.在晴天上午10点以前和下午4点以后用药。夏季中午时间不要喷药,以避免强光、高温对药剂的不利影响。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菜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2次;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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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消除害虫抗性,使有效活性成份进入害虫体内,致使害虫神经中毒、麻痹、不活动、不取食、脱水腐烂而死。
在植物叶片表面具有较强渗透力,可杀死植物表皮下的害虫,持效期可达1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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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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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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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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