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999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氟氯氰菊酯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氯氰菊酯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棉铃虫 50-68毫升/亩 定向喷雾
胡萝卜 地老虎 20-40毫升/亩 根部喷淋
胡萝卜 蛴螬 100-150毫升/亩 根部喷淋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或幼虫蛀蕾、铃之前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喷药一次,可用药2次,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喷雾。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防治胡萝卜蛴螬、地老虎时,于低龄幼虫发生初期,每亩兑水50—60公斤,根部喷淋,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等作用。该产品生物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昏迷、休克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切勿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混合储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27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