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789
登记证持有人: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毒死蜱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棉铃虫 100-1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喷雾均匀,并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烟草、瓜类及莴苣苗期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而发挥杀虫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4.本品禁止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接触眼睛: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毁弃污染的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定,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5-21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