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778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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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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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姜 |
玉米螟 |
6-10克/亩 |
喷雾 |
姜 |
甜菜夜蛾 |
8-10克/亩 |
喷雾 |
核桃树 |
举肢蛾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15克/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1.5-3克/亩 |
喷雾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5-3克/亩 |
喷雾 |
石榴树 |
桃蛀螟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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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姜玉米螟产卵到孵化初期兑水均匀喷雾,兑水量30—45公斤/亩。在姜甜菜夜蛾害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都能均匀喷雾,兑水量30—45公斤/亩。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在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 在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雾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在核桃树举肢蛾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均匀喷雾。在石榴树桃蛀螟在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4.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 次;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核桃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石榴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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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使用后药剂有效渗入植物叶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虫卵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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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活性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核准日期:
20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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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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