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675 |
登记证持有人:沈阳同祥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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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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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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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1-2复叶,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20-30公斤进行茎叶喷雾处理。
2、杂草过大或天气干旱时可适当增加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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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传导型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抑制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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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
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玉米套种豆田中,不可使用本剂。大豆与其敏感作物间作时,请勿使用。本品残效期较长,对本药敏感作物,施用咪草烟后三年内不能种植。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施药后空瓶(空袋)可采用焚烧、填埋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应催吐、洗胃、导泻,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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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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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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