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235 |
登记证持有人: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鲜·吡虫啉 |
剂型:悬浮种衣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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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1.3%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0.3%
吡虫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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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恶苗病 |
1:40-50(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水稻 |
稻蓟马 |
1:40-50(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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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按药种比称取药液和种子,即 100克药液,充分摇匀后加水100毫升,对应称取4.0-5.0公斤种子,边搅拌种子边将稀释的药液缓慢倒入,直至药液均匀包裹种子表面,摊开晾干或晒干后,便可按常规方法浸种催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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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由杀虫剂、杀菌剂与复合成膜剂等配制而成的浸种型种衣剂;
2.对水稻苗期恶苗病、稻蓟马防治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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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时不得加入其它任何药剂,严禁用于喷雾;
2.种子包衣前后不能用强氯精等其它药剂处理;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包衣作业时注意避免污染水源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菌)剂轮换使用。6.包衣后的种子不得与普通种子混放,不是用于人畜食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2、如不慎溅到眼睛或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3、如误服,请携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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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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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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