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13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个作物周期使用1次。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切勿超量使用。2.每亩用本品50—67毫升兑水30—40公斤于春大豆出苗后初期均匀茎叶喷雾处理。
|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本质部和韧皮内传导,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酶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
注意事项: 1.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 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番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唑乙烟酸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3.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护目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且加锁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混放,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9-03-10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