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2880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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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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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东北高有机质地区:115-150毫升/亩;其他地区:80-11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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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大豆播后苗前,杂草萌芽出土前杂草进行土壤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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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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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使用最多1次。2、使用时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否则易出现药害;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药效。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禁用。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剩余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要污染水源、水系。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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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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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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