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2559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啶虫脒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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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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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枸杞 |
蚜虫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介壳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蚜虫 |
5000-6000倍液 |
喷雾 |
烟草 |
蚜虫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2500-3300倍液 |
喷雾 |
莲藕 |
莲缢管蚜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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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烟草蚜虫、苹果树蚜虫、枸杞蚜虫、柑橘树介壳虫和蚜虫,应于虫害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1次,防治烟草蚜虫兑水45—60公斤/亩。防治莲藕的莲缢管蚜应于虫害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兑水45—60公斤/亩。2.大风天或是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枸杞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柑橘树介壳虫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柑橘树蚜虫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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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渗透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烟草和枸杞蚜虫、莲藕莲缢管蚜、柑橘树蚜虫和介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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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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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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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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