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2343
登记证持有人: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名称:杀螺胺乙醇胺盐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福寿螺 40-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福寿螺,直播稻和移栽稻的用药时间均在第一次降雨或灌溉后,施药时保持田间水深度3厘米,但不淹没稻苗,每亩兑水50—60公斤,均匀喷雾。2.该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2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杀螺剂,药物通过阻止水中害螺对氧的摄入而降低呼吸作用,最终使其窒息死亡。
注意事项:
1.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帽子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行动失调、摇晃、呼吸困难、呕吐、眼结膜红肿。急救措施:1.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3.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就医,不得催吐。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物品混和储存及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