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2005 |
登记证持有人: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氰戊·氧乐果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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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25%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氧乐果20%
氰戊菊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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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红蜘蛛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蚜虫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蚜 |
30-48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30-48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红蜘蛛 |
30-48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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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棉铃虫、蚜虫发生期均可施药,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蚜虫无翅若蚜盛期施药最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应随配随用,当天用完。3.啤酒花、菊科植物、桃、梅树、高粱有些品种可能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这些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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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氰戊菊酯和氧乐果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杀虫、杀蚜、杀螨、触杀、胃毒、内吸、用量少、击倒快等特性。可引起昆虫极度兴奋、痉挛、麻痹,并产生神经毒素,最终导致神经一系统完全阻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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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甘蔗作物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如判断以有机磷类农药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可催吐。中毒急救电话0371-2263300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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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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