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794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氧氟草醚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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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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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姜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5-20毫升/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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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大蒜、姜播种后苗前土壤喷雾,每亩兑水30-40公斤。2、水稻移栽前3-7天,每亩用该药15-20毫升,兑水500亳升配成母液,与15千克细沙或土混合均匀,撒施。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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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苯醚类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大蒜、姜、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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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触杀性除草剂,喷药时要求要求均匀周到,施药剂量要准确。
2、应选择土壤墒情较好时施药,可提高药效。
3、温度低于6℃时禁用本品,大蒜1叶1心至2叶期施本品易造成心叶折断或严重灼伤,不宜施用。2叶1心以后,大蒜叶处有褐色或白色斑点,对中后期大蒜生长无影响。白皮蒜比紫皮蒜对本品耐药性强。
4、严禁在水稻秧田,水稻直播田使用,水稻移栽田插秧后禁用。5、本剂对蜜蜂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开花植物花期使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进入水体。6、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药液溅入皮肤或眼睛。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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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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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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