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220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00-20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小菜蛾 15-25毫升/亩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16-2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细致均匀喷雾。防治大龄甜菜夜蛾时需要使用推荐剂量高量。 2.选择晴天无风傍晚用药,喷药必须均匀周到。
产品性能:
1、本品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十字花科蔬菜害虫小菜 蛾、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2、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一般害虫接触药剂后,在4-6小时内停止取食,6-12小时内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击倒,24-36小时达到死亡高峰。 3、持效期较长:在植物表面渗透性较好,附着力较好,较耐雨水冲刷,使用后药剂有效渗入植物叶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虫卵兼杀。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若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
核准日期: 2009-02-0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