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0605
登记证持有人: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8-10克/亩(东北地区)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大豆真叶1-2出复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兑水量:300-450公斤/公 顷(20-30公斤/亩)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苋菜、蓼、藜、龙 葵、苘麻、苍耳、稗草、狗尾草、马唐、黍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同一田块一季只能使用一次本品。 2、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本品敏感的作物如:白菜 、油菜、黄瓜、马 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本品三年内种 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佩带防护手套口罩等。 6、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 急救措施: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 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 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 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