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9013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无锡市稼宝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灭多威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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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10%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
灭多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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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蚜虫 |
20-4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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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蚜虫盛发期或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效果好,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棉花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后人畜才允许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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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元复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棉花蚜虫(黄粉虫)有较好的防效,持效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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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洗眼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24小时应急急救电话:0510-87853637。 |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0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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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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