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6303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草甘膦铵盐
剂型:可溶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免耕抛秧晚稻田 杂草 180-219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免耕春油菜田 杂草 129-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冬油菜田(免耕) 杂草 64-10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剑麻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夏玉米田 杂草 64-142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春玉米田 杂草 64-142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柑橘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桑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梨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棉花田 杂草 64-142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橡胶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苹果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茶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香蕉园 杂草 97-193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剂按亩用量兑清水30-40升稀释。稀释时先加入一半清水,将计算所得药量倒入喷雾器,再加入另一半清水,略加搅拌之后即可定向均匀喷雾。2.本剂宜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用,施用时应加装保护罩进行定向喷雾,以防药液飘移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颗粒状,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表面吸收传导到植株全株将杂草连根杀死。
注意事项:
1.本品已含助剂,使用时无需再加助剂或洗衣粉。2.本品对铁、铝等金属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放。 3.施用完本品后的残液和洗涤喷雾器械的水不能直接倒入池塘或河流中。用完的包装不能随意丢弃在环境中、应集中处理。4.在施药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口罩、乳胶手套、长袖衣裤等防护措施,以免药液触及皮肤或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等。 5.本品易与镁、铝等金属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因此兑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使用泥水或浊水会降低药效。6.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施药后3-4小时遇降水会影响药效。 7.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茬最多使用2次。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时如触及皮肤或眼睛需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由口鼻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换气,如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请将本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7.7%。
核准日期: 2008-12-3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