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6000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水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40%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50-20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夏大豆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50-20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夏玉米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50-30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250-300毫升/亩(东北地 区)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50-30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250-30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播种后1~3天进行土壤封闭处理。土壤商情好有利于药效发挥。
2、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防止施药产生漂移。
|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
|
注意事项: 1、乙草胺只对萌芽出土前杂草有效,只能作土壤处理剂使用。
2、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否则易出现药害;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药效。
3、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
4、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播种时施药一次,无安全间隔期。
5、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孕妇请勿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无全身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质量保证期:二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8-12-29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