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928
登记证持有人: 商洛市商州农药厂
农药名称:克百·敌百虫
剂型:颗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总有效成分含量: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克百威1%     敌百虫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蚜虫 / 穴施
使用技术要求:
在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前穴施药剂,穴深10厘米,每株施用本品一克,将药用勺施入穴中,并覆土、浇水,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二元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胃毒及触杀作用,可以抑制胆碱酯酶,与胆碱酯酶的结合不可逆。本品仅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否则易失效。 3,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注意避免污染养蜂、养蚕场所。 4,本药剂仅用于防治棉花蚜虫,不可使用于其他作物上,高粱、豆类、玉米对本品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勿让本品洒落在高粱、豆类田块上。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本品在棉花上最多使用1次。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得的(70-50%)。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角膜充血。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入眼,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如误食,在患者清醒时催吐,并携带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