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798 |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省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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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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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6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6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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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按规定用药量每公顷兑水600-900公斤(40-60公斤/亩),在作物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喷雾处理。黄瓜、菠菜、绿豆、韭菜、谷子、高梁等作物对本品比较敏感,不宜使用,施药时应远离以上作物,避免漂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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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以后,抑制植物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用于防除玉米、大豆田中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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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加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使其完全乳化。2. 杂草对本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3. 本品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4. 本品在土地壤含水量15-18%时即可发挥好的药效,如遇干旱天气或降水量较少时,用药可适当加大对水量或浅混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5. 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6. 施药器具不要在池塘、水渠中冲洗,以免污染水源。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10.一公顷等于15亩,一亩等于667平方米。 |
中毒急救措施: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如溅入眼内或皮肤应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应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贮运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避开高温和有明火的地方。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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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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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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