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783
登记证持有人: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30-40毫升/亩 喷雾
柑橘树 潜叶蛾 2000-4000倍液 喷雾
柑橘树 红蜘蛛 2000-4000倍液 喷雾
柑橘树 锈壁虱 4000-8000倍液 喷雾
梨树 梨木虱 1500-3000倍液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80-12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30-40毫升/亩 喷雾
番茄 根结线虫 1000-1500毫升/亩 灌根
苹果树 二斑叶螨 3000-4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桃小食心虫 2000-4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红蜘蛛 3000-6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初发期或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喷雾,注意喷雾均匀。2.防治番茄根结线虫,于番茄秧苗移栽或定植后将本品兑水灌根处理1次。3. 棉花、梨树、苹果、柑橘安全间隔期为14天,萝卜安全间隔期为7天,油菜安全间隔期为5天,甘蓝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喷雾施药最多使用次数除棉花3次,其余均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它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而死亡。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 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3.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催吐并给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使用巴比妥 、丙戊酸等,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