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760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辛硫磷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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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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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花生 |
地老虎 |
5000-8000克/亩 |
沟施 |
花生 |
蛴螬 |
5000-8000克/亩 |
沟施 |
花生 |
蝼蛄 |
5000-8000克/亩 |
沟施 |
花生 |
金针虫 |
5000-8000克/亩 |
沟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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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播种时沟施(或穴施)施药一次。2.本品见光易分解,注意不要在阳光直射时施药。3.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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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蒸熏和渗透作用,对花生金针虫、地老虎、蝼蛄、蛴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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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沾染药粒。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接触。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疼、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药物溅到皮肤或衣服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l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远离热源或火源。2.不可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质量保证期:两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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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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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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