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598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生久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毒死蜱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桑树 桑尺蠖 1500-2000倍液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75-1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桑树桑尺蠖时务必喷透、喷匀叶片。在桑尺蠖1-2龄幼虫高峰期喷雾防治一次。稀释1000-2000倍液。 2、防治水稻稻飞虱时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防治一次,稀释600-800倍。 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桑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2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桑树桑尺蠖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对家蚕有毒,使用时不得靠近蚕室,本品及包装、用药器械不得置于蚕室内。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3、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用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吸入雾液,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及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1-0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