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187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威昇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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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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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二化螟 |
175-22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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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施药区域。
2、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45天。
3、在水稻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施药一次,亩用药液量60千克,喷雾时要均匀全面,药液量要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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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的作用,并有杀卵作用。可用于防治咀嚼式、刺吸式口器的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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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本品属低毒,但使用时仍须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注意安全防护。
[3]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农混用。
[4]如有结晶析出,不影响质量,用时摇匀即可。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及蜂、蚕养殖区。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服用或注射阿托品、解磷定。若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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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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