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026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双甲脒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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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甲脒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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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梨树 |
梨木虱 |
800-1205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000-1538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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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红蜘蛛和梨木虱发生初期效果最明显。
2、本产品在20℃以下施药效果差。
3、对短果枝金冠苹果有烧叶药害。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柑橘安全间隔期21天,春梢最多使用3次,夏梢最多使用2次;梨树、苹果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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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具有多种毒杀机制,其中主要是抑制单胺氧化酶的活性,具有触杀、拒食、驱避作用,也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内吸作用。对叶螨科各个发育阶段的虫态都有效,但对越冬的卵效果较差,用于防治对其它杀螨剂有抗药性的螨也有效,药后能较长时期地控制害螨数量的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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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宜与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等)混用;不要与硫磷混用于苹果树,以免药害。
2、施药时药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筒靴等相应的防护措施,施药后用肥皂清洗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
3、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对人的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抑制作用。中毒后无特效解毒药物,对症治疗。
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送往医院,若误服,灌水,不可催吐,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食物、饲料、种子及火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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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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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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