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018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旺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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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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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亳升/亩 |
喷雾 |
柑橘树 |
潜叶蛾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锈壁虱 |
4000-8000倍液 |
喷雾 |
梨树 |
梨木虱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亳升/亩 |
喷雾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亳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二斑叶螨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红蜘蛛 |
3000-6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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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盛期,或害螨发生初盛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柑橘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十字花科蔬菜甘蓝安全间隔期:2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苹果树、梨树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做多使用次数为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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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天然大环内脂双糖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渗透性强的特点。使本品可快速渗入叶内,能有效防防治各种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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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螨)剂轮换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 不慎误吸或误服时,携带标签,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3、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放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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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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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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