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914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氟啶脲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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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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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甜菜夜蛾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00-300毫升/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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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4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4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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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对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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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脸、手及裸露的皮肤和衣物。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应注意叶面、叶背均匀喷雾。[5]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可能出现头痛、呕吐、出汗等症状。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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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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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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