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697
登记证持有人: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啉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飞虱 10-20克/亩 喷雾
观赏月季 蚜虫 18-22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飞虱,于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50千克喷雾。2、防治月季蚜虫于若虫始盛期兑水喷雾一次。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月季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2.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4、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1、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2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