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643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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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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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枸杞 |
瘿螨 |
稀释2000-3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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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一次;于枸杞瘿螨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施药2次,施药间隔为7天,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在小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枸杞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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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枸杞瘿螨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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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施药时要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的喷雾;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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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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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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