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611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杀虫双 |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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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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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200-250毫升/亩 |
撒滴 |
| 水稻 |
二化螟 |
200-250毫升/亩 |
撒滴 |
| 水稻 |
潜叶蝇 |
200-300毫升/亩 |
撒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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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二化螟、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均匀撒施。
2、于潜叶蝇卵孵盛期,均匀撒施。
3、撒滴前田内要蓄水3-5厘米,撒后保水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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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药剂供直接撒滴用,不加水稀释,不用喷洒器具。施药时单手握住药瓶,瓶体向前倾斜30-40度,左右甩动,边走边撒,即可达到施药目的。撒幅宽5-6米,全田要基本撒到。药液不沾茎叶直接坠落田水底层,向四周和泥土扩散,被稻根吸收向茎叶传导,产生杀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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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水稻上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2、本品专用于水稻田,严禁在无水田或旱田作物上使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3、未用完的药瓶,把瓶盖盖好并拧紧,下次再用。
4、本品如有结晶析出,摇匀后施用,不影响药效。
5、本药瓶为本产品专用,空药瓶不可改作它用。
6、本品对大豆、棉花有轻微药害,勿用。
7、本品对家蚕有毒,在养蚕区应慎用。
8、使用时应遵守用药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保护,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
9、为了保护环境,请不要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中毒者应及时到医院救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注射阿托品类解毒,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远离食物、种子、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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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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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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