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514
登记证持有人: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乙草胺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春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大豆田 部分阔叶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玉米田 部分阔叶杂草 10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沙质土、低洼地、水份好的地块用低药量(下限),反之用高药量(上限),每亩药液兑水30升。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被杂草幼芽吸收,在杂草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的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最终导致死亡。杀草谱广,能有效防除稗草、狗尾草、马唐、看麦娘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反枝苋、藜、铁苋菜等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使用前要仔细阅读本产品标签。 2、施药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药效,干旱天气施药后,应浅混土,深度不超过5厘米。 3、施药后如下雨,注意排水,低洼及涝地容易造成药害。 4、本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为保证安全,作物拱土前停止施药,本品在低温或在严重干旱条件下,药效不宜发挥。 5、因各地土壤、气候条件不同,使用中请严格按推荐用药量使用,当环境条件较差时,应在当地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因地制宜施药。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人眼睛、皮肤及粘膜有刺激性,应避免直接接触。 2、如溅到眼睛或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误服应饮大量水,并立即持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和使用过程中,不得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2、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8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