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296 |
| 登记证持有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基硫菌灵 |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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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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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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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姜 |
叶枯病 |
30-57克/亩 |
喷雾 |
| 番茄 |
叶霉病 |
36-54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1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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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番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3次;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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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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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类型菌剂混用或轮换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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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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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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