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232 |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丰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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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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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 |
喷雾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 |
喷雾 |
| 菜豆 |
斑潜蝇 |
/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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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菜豆在菜青虫、小菜蛾1-2龄高峰期,甘蓝在结球初期,棉花在棉铃虫卵高峰期,苹果在红蜘蛛发生期,并且前一周未施其它农药时进行施药喷洒,棉花、苹果每季最多使用2次,菜豆、甘蓝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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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为阻断昆虫的神经传递,从而使昆虫停止运动和采食,最终导致死亡。而且对害螨和植物组织内取食危害的昆虫有长残效性。主要用于农作物害虫的防治,如双翅目、鞘翅目、鳞翅目和害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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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棉花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苹果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菜豆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甘蓝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喷雾均匀.
2. 选择适宜的防治时期施药,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肥皂及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3、不慎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4、引吐可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用带有内塞和外盖的棕色玻璃瓶、铝瓶或氟化瓶包装,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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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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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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