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090 |
登记证持有人:瑞隆农化技术(宿州)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克百·敌百虫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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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3%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克百威1.5%
敌百虫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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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二化螟 |
4000-45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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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防治水稻害虫,应在水稻移栽后均匀撒施法施药1次,并保持3-5厘米水层5-10天。
3、施过药地块要树立“施药地块,人畜莫入”标志。施药一周内严禁禽畜进入施工区觅食,禁止进入田间进行农药事操作、放牧、割草和挖野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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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高效杀虫剂,主要由克百威和敌百虫复配而成。具有内吸和触杀两种方式,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其持效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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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混配,否则分解失效,不准兑水喷雾。
2、本品不能与敌稗、灭草灵等除草剂混用,施用敌稗应在施本品前3-4天进行,或在施本品后一个月进行。
3、本品对高粱、玉米、豆类、瓜类的幼苗比效敏感,不宜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
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按《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施药,使用时切勿吸烟和饮食,佩戴防护罩(至少佩戴眼睛和口罩)、橡胶手套等,穿好防护服,防止
刺激眼睛、皮肤,避免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
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
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
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中毒急救电话:0555-6735063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 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中毒。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0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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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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