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067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稻丰散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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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丰散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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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 |
介壳虫 |
500-8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三化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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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穗期螟卵孵化高峰后5—7天,枯鞘丛率5%一8%或早稻每亩有中心为害株100株或丛害率1%一1.5%或晚稻为害团高于100个时施药,第一次施药后间隔10天后可以再施一次。防治3、 4代三化螟白穗要在卵孵盛期内,于水稻破口5%-10%时用1次药,以后每隔 5—6天施药1次,连续施药2-3次。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幼虫2、3龄盛期或百丛有新束叶苞15个以上时施药。柑橘蚧壳虫以幼虫期(多数在5月—6月)为施药适期,一般施药1—2次,间隔20天再喷一次。
2. 葡萄、桃、无花果和苹果的某些品种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漂移。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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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强,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柑橘介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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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在柑橘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并保持通风。
2、在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严格避免污染饮水、粮食、种子或饲料。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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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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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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