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654 |
登记证持有人:黑龙江谱农丰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大豆3叶期前,杂草1-4叶期,每亩用药60-70克,兑水30-40公斤。每公顷用药900-1050克,兑水450-600公斤。混匀后均匀喷雾,一遍即可。
2. 苗后茎叶喷雾处理,不可进行超低容量喷雾,因药液浓度地高对大豆易产生药害。喷雾作业要精细均匀喷雾,勿重喷。施药时期应不晚于2片复叶,大豆超过2复叶施药,大豆生长受抑制,15天后才能恢复,如在低温、多雨、低洼地长期积水、大豆生长不良条件下施药,药害更重。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选择性广谱大豆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大豆田中的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1.咪草烟持效期长,对后茬高风险,应严格控制施药量,在东北推荐用量下,下茬可种小麦、大豆、玉米,施药后第一年不能种油菜、水稻,三年内不能种甜菜、白菜、茄子、马铃薯、葱、瓜类等敏感作物。限制在东北春大豆田用。
2.苗后早期使用,若用药量过大时,大豆植株可能会发生矮化现象,但可在短期内恢复,不影响大豆产量。
3.杂草密度高,草龄大,难防除杂草多时应采用上限用量。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人畜有害,应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不慎接触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后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藏时应远离儿童、火源、水源、医院、饮料、种子等,在暖库中保存。勿用铁、铝容器存放,用药后清理药械。3.运输过程中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8-12-12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