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610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啶虫脒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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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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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苹果树 |
蚜虫 |
/ |
喷雾 |
莲藕 |
莲缢管蚜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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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施药时期在苹果树蚜虫发生期,每亩用兑水20-30公斤,混匀,全田均匀喷施一次。
2、在田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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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对苹果树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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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由于在碱性介质及土壤中易分解,所以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及作土壤处理作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3、一般选择早晚施药,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施药后应2小时内无雨。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要立即洗净手和脸,皮肤着药部分随时洗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6、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要立即洗净手和脸,皮肤着药部分随时洗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应立即引吐,保持镇静,并迅速就医,医务人员可以给患者洗胃,但要注意防止胃存物进入呼吸道,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中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和远离火源的地方。
2、勿与食品、饲料、粮食混放,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4、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不要摔和倒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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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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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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