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547 |
登记证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氰戊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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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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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果树 |
梨小食心虫 |
10000-20000倍 |
喷雾 |
柑橘树 |
潜叶蝇 |
10000-20000倍 |
喷雾 |
棉花 |
红铃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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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于2-3龄幼虫发生期,防治蚜虫于低龄若虫发生前,兑水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再喷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2.防治柑橘树潜叶蛾于新梢发梢初期施药,间隔7-10天再喷一次,可连续喷2-3次。
3.防治果树梨小食心虫于虫卵孵盛期,卵果率达1%时喷雾,间隔7-10天可再喷一次,可连续喷2-3次。
4.防治棉花红铃虫于各代卵孵盛期,防治棉花蚜虫于蚜虫发生期喷雾使用。可根据害虫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在喷一次,可连续喷2-3次。 5.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对多使用2次;柑橘树安全间隔期为7天,果树安全间隔期为14天,棉花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6.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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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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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 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清洗施药器具。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较强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低湿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限制使用 |
核准日期:
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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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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