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516 |
登记证持有人: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毒死蜱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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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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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树 |
介壳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三化螟 |
70-90亳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亳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70-90亳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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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柑橘树介壳虫卵孵高峰期、水稻稻纵卷叶螟初孵幼虫盛发期、水稻飞虱若虫盛发期、麦蚜发生盛期第一次施药。
2、本品防治水稻三化螟,应在水稻大肚期至破口始期(田间有5-10%的稻株破口)第一次用药,施药后保持3~5厘米浅水层5~7天以上。
3、施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若药后一小时内降雨,请重施。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5天后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4、本品对柑橘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对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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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中等毒杀虫剂,对柑橘树介壳虫,水稻稻纵卷叶螟、稻飞虱、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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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应交替使用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农药,从而延缓害虫的抗性发展。
3、本品对烟草敏感,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该作物上。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将包装袋深埋或焚毁,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医生可用阿托品、解膦定等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药剂,并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等混放;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装卸时禁止说笑打闹,禁止吃、喝、抽烟。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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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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