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451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氟啶脲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40-80毫升/亩 喷雾
韭菜 韭蛆 200-300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小菜蛾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或卵孵盛期用药;防治韭蛆在上茬韭菜收割后第二天,采用毒土法,按设计剂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均匀撒施于土表,随后顺垄浇水即可(浇足量水),确保药剂足以渗入韭菜鳞茎部(约5cm以下)。2、施药前请搅拌均匀,充分溶解,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本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萝卜3次7天;大田小白菜3次15天,韭菜1次14天。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产品性能:
本剂是一种特异性昆虫生长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对十字花科小菜蛾及韭菜韭蛆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登记用量使用。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3、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吸入: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较低温度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2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