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087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华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25-45克/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30-40克/亩 喷雾
柑橘树 潜叶蛾 2000-4000倍液 喷雾
柑橘树 红蜘蛛 2000-4000倍液 喷雾
柑橘树 锈壁虱 4000-8000倍液 喷雾
梨树 桃小食心虫 22-44克/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80-120克/亩 喷雾
棉花 红蜘蛛 40-60克/亩 喷雾
苹果树 二斑叶螨 3000-4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棉铃虫 2000-4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红蜘蛛 3000-6000倍液 喷雾
菜豆 美洲斑潜蝇 40-80克/亩 喷雾
黄瓜 美洲斑潜蝇 40-8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要喷洒均匀。使用时根据需防治作物面积准确量取药液均匀喷雾。 2、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害虫,应在甘蓝结球期用药;用于防治小油菜、萝卜害虫,应在作物生长期用药;用于防治豇豆害虫,应在豇豆结荚期用药;用于防治黄瓜害虫,应在黄瓜生长中期用药;用于防治柑桔害虫,应在柑桔成熟期前一个月用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作用机理独特,与其他类型的药剂无交互抗药性的问题,杀虫活性较高,本品主要用于蔬菜、棉花、果树等多种虫害的防治,且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甘蓝2天、3次;小油菜7天、3次;萝卜7天、3次;豇豆5天、3次;黄瓜2天、3次;柑桔14天、2次;苹果树和梨树14天、3次;棉花21天、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或杀螨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 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0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