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045
登记证持有人: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二化螟 175-22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晴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使用。3、安全使用标准:安全间隔期: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4、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识,48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蜜蜂和家蚕有毒,应避免在鱼池、桑树及茶树上使用,作物花期不要用药,不可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更不可将残剩药液倒入江河湖泊中。4、配药及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流涎、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肉震颤等。使用时请穿戴好防护用品,出现中毒症状应停止作业,并及时送医院对症下治疗,中毒症状为典型的有机磷症状,但病程持续时间较长,胆碱酯酶恢复较慢。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对症处理,注意防止脑水肿。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