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972
登记证持有人: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30-40克/亩 喷雾
枸杞 瘿螨 2000-3000倍液 喷雾
茭白 二化螟 35-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在害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具有优良防治效果。2、防治茭白二化螟,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或1龄幼虫盛发期用药,用药时田间需有3厘米以上的水层,保水5-7天。3、防治枸杞瘿螨,在瘿螨发生初期喷雾,施药2次,用药间隔7天。4、使用本品时,分两次稀释,先用100倍水搅拌成母液,再按照需要补加水。高温时稀释倍数可大些。5、本品在甘蓝、萝卜、小油菜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3天、7天、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在茭白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枸杞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属昆虫神经毒剂。作用于神经与肌肉接头,增加氯离子的释放,抑制神经接头的信息传递,导致害虫和害螨出现麻痹而中毒死亡。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茭白二化螟、枸杞瘿螨。
注意事项:
1.此药在强光下易分解,最好在早晨或傍晚用药。 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有利于减缓害虫抗药性产生。 3、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且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对皮肤过敏。 2、如有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用肥皂清洗或者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中毒,应立即使之呕吐,对失去知觉都给予洗胃,然后用活性炭给予治疗。如在喷雾中有不适或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 3、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运输贮存。 3、本品易燃,严禁火种。贮运时要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阴凉和通风。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9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