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892 |
登记证持有人: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啶虫脒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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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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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芹菜 |
蚜虫 |
24-36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萝卜 |
黄条跳甲 |
60-120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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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苹果树蚜虫于苹果树新梢生长期、蚜虫发生初盛期兑水喷雾,施药时注意喷洒均匀。每株虫口密度达到3-5头时防治的关键时期。蚜虫喜食植物幼嫩部分,喜躲藏在隐蔽处,喷药时应注意对准植物受害的中上幼嫩部。尽量选择在晴天施药。
2、防治芹菜蚜虫在蚜虫发生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3、防治萝卜黄条跳甲在黄条跳甲盛发期兑水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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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啶虫脒属氯化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作用,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害虫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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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对蜜蜂有毒,避免药液污染蜜源作物;对桑园有毒,应远离桑园使用,对鱼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涤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送医,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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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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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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