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864 |
登记证持有人:孟州沙隆达植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敌畏·辛硫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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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30%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10%
辛硫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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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红蜘蛛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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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
红蜘蛛初发期,蚜虫、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3.本品含有敌敌畏和辛硫磷,对高粱、月季花、黄瓜、菜豆和甜菜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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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敌敌畏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一定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棉铃虫和棉红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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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严禁施药区放牧,以免中毒。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或随意丢失,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中度会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等,严重会出现昏迷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镜,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 、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时保持干燥,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混放。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严禁烟火。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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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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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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