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823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省瑞野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乙草胺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春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2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20-15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作物播种后出苗前施药(拱土期禁止施药),每亩按规定用药量对水40-60公斤,进行土壤喷雾处理。 2、在干旱条件下,应适当加大对水量,严重干旱时应于施药后15天内进行喷水处理。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采用乙草胺原油加工而成,加入专用助剂,不必另加其它助剂。具有持效适中。 防除杂草:稗草、狗尾草、金色狗尾草、马唐、牛筋草、看麦娘、早熟禾、千金子、野燕麦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禾本科杂草的主要作用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为保证安全,作物拱土前2天停止施药。 2、本品在干旱及低温条件下药效不易发挥;低洼易涝地等不利于作物生长的环境易对作物造成伤害,慎用。 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持续低温多雨年份慎用,具体应咨询当地气象或农技部门。 4、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和水源。用后的空瓶、器械严禁盛装食品。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药液与皮肤直接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或皮肤有轻微刺激性,一旦接触,可用大量清水冲洗;无专用解毒剂,口服中毒者请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请医生根据中毒症状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和运输时注意防火,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及医药混放以免误服,远离儿童及家畜。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本产品质量分数:81.5%
核准日期: 2008-12-09
重新核准日期: /